2008年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
2009年2月23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南京秦淮互联网站http://njqh.nj.gov.cn/show/index.jsp?dwph=AD01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中华路465号,邮编:210006,联系电话:52377033。
一、概述
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4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局领导,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
2、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方案,规范了内部工作流程,即相关职能科室根据职能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相对应内容的整理、分类、咨询、答复,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查阅、分流、督办、上传等工作的扎口科室,负责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保密工作的审查、重大决定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的备案等工作。
3、依托“南京秦淮”网站设立的司法局部门平台信息申请受理点,公开并定期更新我局各科室的工作职能,涉及民生的公证、律师、调解、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和联系电话。
在“南京秦淮”部门网站上完成了本部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分工、直属单位、部门法律法规、文件、年度工作重点、总结、行政执法依据、便民服务窗口等相关内容的维护。
对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全员设置了登录名和密码。在服务对象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帮助他们了解服务项目申办程序。
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局在2008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5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属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信息9条,使公众可以从网上了解公证业务办理知识,大大方便了广大群众。另外,法律援助业务的信息公开,保障了贫困、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0条。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网上咨询投诉2次,全部办理完毕,并在网上公开。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1、兼职工作人员费用由司法局从办公经费中支出。
2、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设立专项资金2万元,用于增配电脑3台、现有电脑维修、升级和工作人员培训。
3、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制费。
六、其他工作情况
1、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落实权力阳光运行工作。指导、督促本局具人行政执法权力的法律服务科和法律援助科根据阳光权力运行系统要求,在网上办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初审、管理体制及年度检查的初审、基层法律工作者年度注册初审、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异议的审查、业务投诉处理等内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相关工作信息的更新不够及时。
2、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领会上存在一定偏差。
改进措施:
1、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检查督促信息更新情况,并与科室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2、加强与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