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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09-09-0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93

秦淮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区社会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推广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2、接待群众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做好矛盾纠纷非诉讼调解、分流处理和督查回访工作;

3、组织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为区综治年度考核提供有关依据;

4、指导、督促各成员部门、各街道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5、对全区民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6、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信息;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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