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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大局 关注民生 全程做好拆迁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 2009-09-0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71
围绕大局 关注民生 全程做好拆迁法律服务

秦淮区司法局
2009年5月6日

秦淮区是地处南京城南的老城区,各类房屋建筑年代久远,结构危旧,道路狭窄,居民生活配置设施简陋。为了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加快城市规划发展节奏,秦淮区政府从2006年起启动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成工作,征地拆迁工作量日渐加大,随之而来的拆迁矛盾也逐年增多。
秦淮区司法局从关注民生的根本出发,总结各地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的经验,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以“服务拆迁,维权参谋,积极参与,主动介入”的工作定位,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做好拆迁工作全程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拆迁工作程序,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切身利益,为稳定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繁荣,促进城市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自2006年至今,秦淮区共拆迁49个地块,迁出拆迁单位及住户17500余户,涉及居民60000多人,组织召开听证会1049次,其中利益矛盾相对尖锐突出的近600户“老大难”户也得到了妥善安置,未发生一例因拆迁矛盾而引发集体上访和非正常死亡事件。依法、依德拆迁工作在顺利平稳中展开,该区连续三年被江苏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区”。
一、 深入实际,寻找共鸣点,扎实开展拆迁法制宣传工作
按照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秦淮区督促拆迁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动迁工作,适时展开法制宣传工作,将法制宣传工作贯穿于拆迁实施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分阶段”。拆迁进场前,突出宣传与拆迁关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依法拆迁的氛围。在计奖期结束前,向被拆迁群众宣传“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政策,重点宣传依法拆迁、公平拆迁。几年来,秦淮区向拆迁单位和住户发放18000余本《拆迁便民手册》和近10万份《致被拆迁居民的公开信》。拆迁后期,着重宣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有关裁决、听证的法律程序和拒不搬迁的法律后果,针对本区拆迁特点拟定了《秦淮区行政强拆工作规程(草稿)》,对极少数漫天要价的被拆迁人,主动发放依法实施强拆的典型案例,教育尚未签约户理智务实,顾全大局。2008年6月份下码头拆迁地块窑湾街被拆迁户杨某,拆迁前期一直在外出差,对拆迁政策一无所知,回宁后,偏信了少数被拆迁户的一面之词,闯入拆迁实施单位大吵大闹,胡搅蛮缠,导致拆迁补偿事宜无法交流,拆迁法制宣传工作人员主动去杨某单位解释相关政策,剖析该地块的区位补偿级别,经过多次交流和说服教育,最终杨某对拆迁补偿十分满意,主动签约搬迁,并赠送一幅“一心为民,和谐拆迁”锦旗,为推进拆迁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是“分专题”。针对“拆托“现象,及时开展了专项法律宣传活动,从法律政策的角度阐明“拆托”的性质和危害,耐心做好拆迁户的说服教育工作,并协调公安部门进行了专项打击,及时遏制了“拆托”的嚣张气焰,减少了矛盾激化,收到了良好效果。王某是扇骨营地块的被拆迁居民,按相关拆迁政策规定,应得拆迁补偿款约25万元。社会闲杂人员胡某得知情况后,找到王某,许诺能帮他拿到三十万元拆迁补偿款,王某就委托胡某与拆迁实施单位交涉,胡某纠集10多名无业游民对拆迁工作人员威胁施压,要求拆迁实施单位支付35万元拆迁补偿款。拆迁实施单位坚持原则,严守标准,给予王某拆迁补偿25万元。胡某极为恼火,乃向王某索要劳务费2万元,王某甚为害怕,法制宣传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一方面告知王某相关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及时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胡某一伙,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三是“多形式”。将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经常性法制宣传内容,利用法制影视宣传车、流动宣传展板、固定广播、发放致被拆迁居民的公开信和在拆迁现场设立法制宣传政策解释窗口等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广泛深入的拆迁法制宣传。针对一些街巷狭窄难行的拆迁地段,购买了轻骑,改装播音设备,组成“法制宣传轻骑队”,走街串巷进行宣传,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 注重调解,找准切入点,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矛盾纠纷
拆迁工作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秦淮区始终坚持“依法调解,有情操作,确保稳定”的原则,做到全程介入、全线覆盖、全面调处,做到调解工作与拆迁工作步步相伴、环环相扣、层层跟进。
拆迁实施前,重在造势,着力营造法治氛围。坚持将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经常性法制宣传计划,另外,全面掌握不同拆迁地块的人文情况,拟定一套说得清楚、读的明白,被拆迁居民关注的法制宣传内容,让被拆迁居民愿意听、主动看、容易记,积极营造有利于拆迁的良好氛围。
拆迁实施过程中,重在预防,全力化解矛盾纠纷。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信息预警在先,在征地拆迁一线设立民调信息员,坚持信息摸在先、工作做在先、预案定在先;二是法律服务靠前,在每个拆迁现场,选派“四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懂业务、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组成专门的调解小组,直接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负责拆迁现场的法律咨询、家庭析产、裁决推进、公证保全等法律服务工作,把工作职能延伸到拆迁一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拆迁一线;三是强拆保障到位。强拆前,牵头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拆迁双方当事人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做工作。强拆过程中,调解中心全力介入强拆全过程,找准双方矛盾的节点,坚持边强拆边调解,在讲政策、讲法律的前提下,全方位了解被拆迁户的家庭情况和补偿要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极尽其能地防止矛盾激化,减少对抗性和危险性。南门老街地块地处繁华地带,被拆迁户郏某,因为历史原因,家中有二十多平方的自建房没有办理房产证,但自建的年代较长,郏某一厢情愿要求按产权房给予补偿,另外还要享受“三房”政策,对拆迁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一直是拒之门外,直到实施强拆时,郏某一意孤行,抱着煤气罐,拿着打火机,准备以死抗拒,调解工作人员从家庭亲情的角度入手感化他,等他情绪平静后,再次将拆迁的政策透彻地告知他。最后,顺利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重大事故发生。
拆迁实施后重在疏导,努力做好善后工作。拆迁结束并不意味着调解工作的结束。一是一些被强拆户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态,反复制造矛盾;二是一些已经签约的住户以补偿偏低为由,不肯交房,形成新的纠纷;三是一些已经拆迁完毕的住户因政策变化,要求按拆迁征地新政重新补偿或解决生活问题;四是一些拆迁户由于偏听偏信少数人补偿安置的传闻,提出新的不合理补偿要求。为防止矛盾反复,形成新的集访和恶性事件,秦淮区以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为原则,严守“两个绝不”(绝不因为解决遗留问题而引起已搬迁户的反弹,绝不因为解决这一地块的问题而影响其他地块的拆迁)标准,以思想疏导、政策劝导、法治引导为主导思想,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逐步打消他们不切实际的无理要求,引导他们步入理性的、法治的轨道上来。
三、准确定位,把握着力点,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解决拆迁矛盾纠纷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整合资源,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各种法律服务保障必须及时到位,秦淮区以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性为目标,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律服务的新路子。
一是精简程序,主动介入。为了提高拆迁实施工作效率,减少被拆迁居民的开支,节省被拆迁居民的时间,秦淮区在每个拆迁工地都设有一个综合服务中心,将政策解读、劳动仲裁、财产公证、户口迁移、“三房”申请等工作融为一体,及时为被拆迁居民提供各种免费保障服务,省去了被拆迁户奔波劳碌之苦。由街道、劳动、民政和公证处组成的法律服务小组深入拆迁一线,走进被拆迁户家中,给予困难帮扶,处理各种家庭财产争议纠纷,理顺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在胡家花园拆迁地块,被拆迁户魏家,因祖产分割不明,经过几代沿袭,产权继承人有二十多户,财产分割争议较大,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召集魏家后人商谈,认真听取各家的想法,通过十多次的座谈交流,综合众人意见,化解分歧,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最终圆满解决几十年遗留下来的财产分割纠纷,魏家后人皆大欢喜,主动签约搬迁。
二是调配力量,及时跟进。一方面采取专业化疏导的办法,聘请了一批法学专家、拆迁资深人员、熟悉政策法规的部门负责人、会做群众工作的老同志担任首席调解员,参与征地拆迁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具有固执、偏激等不良心理倾向的群众,进行心理疏导,钝化矛盾。在处理响水桥征地拆迁群访事件中,关键人物陆某情绪情绪极为激动,工作难做,极有可能发生过激行为,调解小组工作人员会同心理疏导专家对其做解释说明工作。另一方面采取群众性工作的办法,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通过拆迁户的亲戚、同事、朋友、领导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来做说服教育工作,形成围绕拆迁户强大的“劝说网”。 对华兴地块一户拆迁过程中,调解中心会同街道的同志,专门赴长沙做其女儿的工作,经过其女儿的劝说,得以及时签约搬迁。
三是掌握分寸,灵活处理。为了顺利解决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一方面积极开展依法调解,以政策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手托两家,绝不乱开口子、乱提标准、乱压底线,保持拆迁政策的延续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熟练掌握政策法规的灵活性,坚持从群众最难的事入手,贴近弱势群体所需,贴近当事人所需,贴近稳定工作所需,充分发挥民政帮扶、社会救济、就业扶助等体系和街、村居组织的作用,通过进低保、介绍工作、解决入学等方法,主动关心孤寡老人、下岗失业、残疾特困等弱势群体生活中的困难。 樊家是东水关公园扩建项目的被拆迁户,因其在住房内经营百货烟酒,动迁开始后要求按同类地区门面房进行置换补偿,而拆迁政策规定该户只能按货币进行补偿(因该户是承租公房性质),区调解中心立即上门调解,但被拒门之外,樊某始终坚持其无理要求,拒不搬迁。按照拆迁程序要依法对该户实施强拆,同时调解中心的同志及时跟进,边强拆边开展善后工作,但效果不明显。强拆后,樊某与其妻情绪激动带着被褥、碗筷来到拆迁部门,樊某并到省市信访局上访,甚至扬言驾车冲撞政府部门和拆迁单位,冲撞新街口闹市区,其妻也以头撞墙。为此,调解中心组织公、检、法、司四长共同对樊某做政策、法律宣传工作,工作人员忍辱负重,以诚相待,努力与其沟通,打消樊某不切实际的拆迁安置要求。同时,考虑樊某夫妻两人无业,以经营小百货烟酒为生活来源,进行人性化操作,为其在夫子庙菜场协调了一间公房让其承租经营,使樊某今后生活确有保障。最终,樊某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化解了一起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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