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廉政建设
秦淮区司法局 哈文军
落实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在于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监督预防机制、制度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总要求,着力构建系统内部监督预防体系。在区委、纪委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着力发挥效能监督作用,取得了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不够深入。平时重于工作,轻视了理论和业务学习,即便是学习也是浮于表面,没有深入的进行学习。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于不断提高。
2、认识不够到位。无论是作风上的问题还是廉政方面的问题,其根源都在思想上,思想认识不到位是个较为突出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对领导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出现的新变化,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缺乏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
3、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缺少检查监督,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缺少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二是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我局没有纪检组,也没有专职纪检人员。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营造良好环境,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要围绕司法行政机关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司法行政系统事业发展的大局。要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重大决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加强监督的规定,保证政令畅通,确保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的原则,既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又支持司法行政系统的改革创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在源头治腐、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廉政建设,就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一是制定标准。在实践中研究探讨并制订监督评价体系,细化目标管理,促进评价信息的互通,建立起近期和长期、个体与群体、静态与动态相统一的科学考评机制,以此增强廉政建设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围绕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程序和各阶段、各步骤的工作要求,以及对问题的定性、处理标准。建立健全监察、评价和问责等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立足实际,科学统筹,既要合情合理,又要统筹兼顾、细化量化,既要纵向一致,也要横向一致,不仅合理,更要容易操作,便于监督,真正使权力运行在监督管理中,没有不受监督的岗位,没有监督不到的人员。四是抓好抓实教育这个有效预防的基础性工作,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开展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制度,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协调作用。五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着眼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对“权、钱、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腐败问题的预防,规范执法水平行为,促进执法公证,加强财务管理。
(三)在维护群众利益上下功夫,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资金监管工作。管好用好司法行政系统资金对于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司法行政资金和大额项目资金的执法监察为重点,坚持经常性执法监察与专项执法监察相结合,执法监察与审计、财政部门监督相结合,执法监察与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相结合,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质量。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现有基础上,健全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公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四)在执政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改进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作风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工作。要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形成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作风,勤政廉政的优良政风,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民主集中的领导作风。要以行风建设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第一信号,以司法行政系统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下大力气纠正办事不公、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