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心帮教促转化 感召浪子重新做人
2009年3月10日
秦淮区司法局红花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常抓不懈,多年来一直坚持及时衔接,爱心帮教,诚心帮扶。3月6日,红花街道司法所马所长第一时间找到3月5日才刑满释放的李某,对他进行衔接帮教。在交谈中马所了解到,李某今年44岁,“三进宫”人员,目前无房居住、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父母离异,家人不愿意收留他,本人也不愿意与家人相认,属于“三无”人员。马所当即决定到街道超市领取衣物、棉被等生活用品,并从家里拿来一件棉大衣和200元人民币,让他暂度难关。随后老马又想方设法给他联系工作和住处,经多方努力,3月10日把他安排到某汽车洗车场工作,并与老板协商,同意为其安排住处。老马表示下一步还将给他办理三个月的生活救济,落实帮教措施,进行跟踪帮教,让他安心工作,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的关心和照顾。高某非常感激司法所对他的爱心帮教,表示一定不给政府找麻烦,自食其力,安分守己,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