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秦淮环卫所聘用人员毕某在凌晨从事垃圾清运工作时不幸意外身亡,毕某终生未婚,亦无子女,其母周某是一个70多岁的老人,多年来一直和毕某共同生活。区环卫所发生纠纷,立即着手进行处置,但因老人安置问题达不成协议,导致纠纷一度恶化。
秦准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此事后,马上专题研究对周某的法律援助问题,在戴乔木局长带领下,援助中心主任黄强、江苏宏林律师事务所吴从英律师立即赶赴事故处理现场展开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吴从英律师为受援人周某代理人,与秦淮区环卫所商谈事故处理事宜,包括抚恤金,救助金等。虽然用人单位未与毕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援助人员提出只要用工事实存在,就应该参照工伤死亡标准给予补助和赔付。经过三天反复协调,最终达成了补偿、补助协议,受援人周某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对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再三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