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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夫子庙司法所快速处理一起群体事件
[发布日期: 2009-09-0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68

秦淮区夫子庙司法所快速处理一起群体事件



        今晨“好又多”秦淮店与沃尔玛重组后重新开业,原三楼面点经营户张某因租赁纠纷,组织部分员工在“好又多”门前拉起“还我血汗钱”横幅,引起数百人围观,严重影响了“好又多”开业仪式。得到消息后,夫子庙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事发地。经了解,张某为原“好又多”三楼面点柜台承租人,与原“好又多”签订的租赁合同至2009年12月30日到期。今年5月份因柜台部分电路私拉乱接,被店方要求整改。张某投入一定经费进行了整改。7月份店方又收取张某培训费2100元。8月28日店方正式要求经营户张某撤柜。
       张某认为,店方与沃尔玛重组的计划早已进行,在此期间,店方却隐瞒消息,还让他改造电路,参加培训,误导其做没有必要的投入,给他造成了额外的损失,因此要求店方补偿电路改造费等9.7万元。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了解上述情况后,首先向张某指出其挂横幅属过激的不理智行为。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张某分析了其补偿要求的合理部分,指出在店方有错在先的情况下,其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解问题,由此稳定了张某的情绪。随后,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员与店方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在司法所的斡旋下,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店方补偿经营户张某2.1万元,纠纷得以化解,同时,确保了“好双多”超市开业仪式顺利完成。

        今晨“好又多”秦淮店与沃尔玛重组后重新开业,原三楼面点经营户张某因租赁纠纷,组织部分员工在“好又多”门前拉起“还我血汗钱”横幅,引起数百人围观,严重影响了“好又多”开业仪式。得到消息后,夫子庙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事发地。经了解,张某为原“好又多”三楼面点柜台承租人,与原“好又多”签订的租赁合同至2009年12月30日到期。今年5月份因柜台部分电路私拉乱接,被店方要求整改。张某投入一定经费进行了整改。7月份店方又收取张某培训费2100元。8月28日店方正式要求经营户张某撤柜。        张某认为,店方与沃尔玛重组的计划早已进行,在此期间,店方却隐瞒消息,还让他改造电路,参加培训,误导其做没有必要的投入,给他造成了额外的损失,因此要求店方补偿电路改造费等9.7万元。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了解上述情况后,首先向张某指出其挂横幅属过激的不理智行为。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张某分析了其补偿要求的合理部分,指出在店方有错在先的情况下,其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解问题,由此稳定了张某的情绪。随后,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员与店方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在司法所的斡旋下,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店方补偿经营户张某2.1万元,纠纷得以化解,同时,确保了“好双多”超市开业仪式顺利完成。

秦淮区司法局
200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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