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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高标准、全覆盖推进“公调对接”工作
[发布日期: 2009-09-0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37
秦淮区高标准、全覆盖推进“公调对接”工作

2009年3月3日

为使“公调对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秦淮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精心准备,周密筹划,确保该项工作高起点、高标准、全覆盖推进。一是周密制定方案。2008年底,结合全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区司法局在原有“公调对接”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对接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对接程序,并将对接工作阶段进行分解,明确时间结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还配套出台了“公调对接”专职调解员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为今后调解工作保质保量开展提供了依据。二是明确经费保障。由司法局牵头,召集公安分局、各街道开会研究“公调对接”经费保障问题。区分管领导亲自主持会议,明确了起动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保障,日常工作、人员经费由司法局、公安分局和街道共同承担。三是建设调解场所。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多次协商,最终实现在全区7个派出所全覆盖建立专用人民调解工作室,平均面积达到30平方米,人民调解标识和相关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全部公示上墙。工作人员全部采取派驻方式,由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派驻到公安派出所开展“公调对接”工作。四是精心挑选人员。为保证“公调对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专职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在公、检、法、司和机关其他部门、社区的离退休人员中广泛招聘专职调解员,经过筛选,确定了21名拟聘用人员。五是组织培训考核。为确保调解质量,区司法局对初选的21名人员进行了人民调解工作专项培训,经过培训考核,最后精选了12名专职调解员分派到7个派出所,同时还由各派出所另外配备2名辅助人员协助专职调解员开展工作,从而确保每个派出所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达到3-4名。六是召开启动大会。3月3日,秦淮区司法局、秦淮区公安分局共同召开了“公调对接”专职调解员聘用及人员派驻工作会议。秦淮区司法局、秦淮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及全体专职调解员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孙小忠、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维稳办副主任余子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根宝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后,所有调解人员到位,“公调对接”工作正式全面运行。(秦淮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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