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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建立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 2009-09-0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63
秦淮区建立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



“双千百日”活动已接近尾声,秦淮区司法局在活动取得较大成效的同时,积极总结“双千百日”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起“四级排查,四级报送,四级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使活动中的好做法得以长期坚持,为企业和顾问单位提供可持续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四级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调解小组、社区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四级组织网络的作用,把企业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四级报送:一是纠纷信息员向调解小组口头报送矛盾纠纷的排查情况;二是调解小组向社区调委会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三是社区调解委员向街道调委会报送矛盾纠纷登记表;四是各街道调委会向区、街两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报表,遇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四级化解:一是调解小组对发现的矛盾纠纷随时进行调解;二是充分发挥“所所对接”(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对接)律师的作用,对街道企业内有一定调解难度的涉法纠纷进行集中调解;三是街道调委会对较难处理、有可能激化的重大矛盾纠纷,会同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办事处相关科室和专业律师进行调处;四是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所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调处中心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调处。(秦淮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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