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胜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是由南京胜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与新加坡胜德海运贸易私人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中新合资船舶建造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576万美元,项目计划总投资9680万美元。目前,一期投资已达4800万美元,年产3-8万吨级各类船舶4艘,年销售已达10亿元人民币。
但由于胜华公司规模太大,机构众多,人员复杂,管理混乱,各种纠纷层出不穷,导致企业面临困境。席超律师被聘为胜华公司的法律顾问后不久,结合“双促双助”工作要求,对企业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事实的基础上,针对公司现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针对公司劳动关系管理混乱情形,重新制定劳动合同及其员工手册,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全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在法律法规的指引及其和公司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完善公司的机构框架,做到权责明晰,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并明确各部门的办事流程,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三是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逐步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大量的化解了企业潜在的法律风险。例如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从签订合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整个过程进行法律监督及审核;四是积极处理企业的各项诉讼纠纷,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别是在处理胜华公司与南京市某区政府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土地租赁纠纷一案中,席超律师在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事实的基础上,决定与开发商就场地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并最终与开发商签订了关于该场地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但是在协议尚未履行时,开发商出现反复,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席超律师果断决定诉诸法律请求获得该拆迁补偿款。虽然该案件受到来自多方的干扰,但席超律师秉着对法律的信仰,运用其精深的法律知识以及丰富的执业经验,仔细分析案情并最终取得了案件胜诉,挽救了濒临破产的企业,为保持企业的经营稳定和维系上千名工人的民生做出了贡献。